募资300亿!新能源领域最大A股IPO即将诞生

与企业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2,218.46 亿元,资产规模大,现金流稳健,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需要预先投入大量的资金,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对于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因此,本次拟使用约 210 亿元募集资金投资相关新能源项目建设,并使用约90 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并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节省财务费用。

公司募投项目盈利能力良好,募投项目平均的资本金净利润率为 10.59%。本次募集资金将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增加公司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资料图)

公司名称: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福平

注册资本:3,6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18 日(2022 年 3 月 9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75 号福建外贸大厦 32 层 02 单元

主要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B 座 9 层

(二)主营业务

公司系中国华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除提供电力产品外,公司还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致力于促进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戈壁绿化等环保行动、实现积极的社会影响,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和全社会可持续发展融入公司业务发展的长期目标。

公司主要资产遍布国内 30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面覆盖国内风光资源丰沛和电力消费需求旺盛的区域,是国内最大新能源公司之一。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 2,724.00 万千瓦,其中:风电 2,058.26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 665.74 万千瓦。随着在建项目的投产和新项目资源的获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装机规模,运用更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在国内新能源行业的领先地位将得以巩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电福瑞,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华电福瑞持有发行人52.4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华电国际持有发行人 31.03%的股份,与华电福瑞同受中国华电控制。中国华电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电福瑞间接控制公司 52.40%的股份,通过其控股的华电国际间接控制公司 31.0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83.43%的股份。

(一)控股股东简介

公司名称: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彪

注册资本:1,171,132.874285 万元

实缴资本:1,171,132.874285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18 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31 号前田大厦 20 层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3,7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建设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 1,516.55 万千瓦,覆盖全国 2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布局紧密贴合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兼顾资源禀赋好、消纳能力好、电价承受能力强的特点,积极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生态和经济发展统一,推动新能源业务可持续发展。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如因项目进度安排,需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进行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予以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募投项目投资需要,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项目开工情况、建设进度等情况,将募集资金合理分配至各募投项目。

若本次发行公司可能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发股份,获得的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将按比例用于上述具体募投项目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用途。

关键词: 募集资金 中国华电 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