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讯!资金占用、信披违规!挂牌公司2任财务负责人被通报批评
当事人:
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王高科、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金龙大道81号工业区9号。
(资料图)
孙春阳,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吴文胜,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宿贵学,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柳教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力王高科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
2018年-2021年,力王高科与关联方惠州市华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彰电子)发生采购产品等关联交易。2018年涉及金额为790.65万元,占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5%;2019年涉及金额为2,949.53万元,占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1.30%;2020年涉及金额为1,327.94万元,占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43%;2021年涉及金额为1,574.19万元,占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33%。前述关联交易均未及时审议及披露。
二、资金占用
2017年以来,力王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春阳通过控制华彰电子等公司及个人账户,以预付款的形式占用力王高科资金。其中,2017年日最高占用余额400万元,2018年日最高占用余额1,473.25万元,2019年日最高占用余额1,626.26万元,2020年日最高占用余额4,009.19万元,2021年日最高占用余额3,946.71万元,2022年日最高占用余额2,830.16万元。
三、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
力王高科在2021年1月至10月及以前年度按照开具发票时点确认收入,未能严格执行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导致公司2021年及2020年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其中:2021年营业收入多计1,005.42万元、营业成本多计687.9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少计886.92万元、营业成本少计602.80万元。
四、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
力王高科2021年存货账面价值6,900.42万元,无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库存商品。经查,力王高科未对存货库龄进行核算管理,未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未明确长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其中2021年末60.13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为零,但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五、公司治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总监未有效履职。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力王高科财务总监宿贵学因个人原因长期请假,未有效履职,相关部分工作委托公司其他人员办理。二是未按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力王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召开日期分别为2019年8月和2020年3月,两次会议间隔时长超过6个月。三是董事会会议通知审议事项有误。2020年6月,力王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记载的相关审议事项与实际不符。
力王高科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第五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力王高科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三十八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第三十八条、《信息披露规则(2021)》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力王高科存在其他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公司治理不规范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春阳未保证挂牌公司独立性,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文胜、宿贵学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任职期间内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财务信息披露及部分公司治理违规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柳教成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力王高科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孙春阳、吴文胜、宿贵学、柳教成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我司业务规则,尽快清理资金占用事项,积极配合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力王高科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23年3月6日
公开资料显示,吴文胜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吴文胜,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7-1至1996-12-31在河南省罗山瓷厂任财务科副科长;1997-2-1至1998-1-31在惠州市侨兴集团任主管;1998-2-1至2002-8-31在惠州长城电子集团辉煌公司财务部任经理;2002-9-1至2017-12-1在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运营财务部任经理。2018年8月21日入职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2021年8月20日,现已离任。
公开资料显示,宿贵学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宿贵学,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2021年8月入职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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